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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的通知
2024-12-30 16:03     (浏览人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聘任在学校专职科研、专任教师岗位的在职人员。现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中级、副高级的包玉刚学者,学校分别直接聘为特聘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无需参与申报。

二、文件依据

《宁波大学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评聘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2〕72号)。

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登录学校“职称评审”系统按要求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资格审核。

(三)公示。各单位对审核通过的人选材料进行全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

(四)组织评审。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推荐,于2025年1月13日下班前在职称评审系统内提交个人材料,并提交《单位意见表》(附件1,一式两份)、《拟聘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备案,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xiaoli@nbu.edu.cn。

(五)人事处资格复审,并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发文聘任。


人事处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附件1.《单位意见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拟聘人选汇总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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