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介绍 |
一、核心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
2.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建设,深化人事工作改革,制定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二、一般性职能
1.负责学校各类人才的引进、内部人才开发、人员晋升聘任和调配管理。
2.负责学校教职工内外部培训培养、在职进修、人才交流、各级各类人才工程的申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3.负责学校年度、聘期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实施绩效考核过程监督管理。
4.负责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及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薪资福利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全校的工资管理,工资晋升、岗位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
6.负责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的核算与缴纳工作。负责在职人员因公伤残鉴定、死亡人员丧葬费、遗属抚恤金的核发工作。 7.负责人事信息系统建设,上报人事各类报表。
8.负责离退休教职员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开展学校其他人事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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