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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慰问专家工作的通知
2024-12-20 10:27     (浏览人数:)

各单位、部门

2025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表达市委市政府对广大专家的爱护和关怀,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宁波五优、人才无忧”发展生态,根据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 2023 年修订)》(甬人社发〔2023】20号)有关规定,请各单位、部门在春节期间认真组织好专家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一)A类专家

院士等列入我市顶尖人才的人员、浙江省特级专家等列入我市特优人才的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二)B类专家

列入我市领军人才的人员。

(三)C类专家

列入我市拔尖人才的人员;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四)在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符合我市A类专家条件的宁波籍专家,以及柔性引进且在宁波工作2年以上的专家。

二、慰问方式

(一)市领导慰问。市领导带队到专家所在单位慰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地各单位慰问。各区(县、市)、市直和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组织所属专家的慰问工作。

(三)慰问金发放。根据《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家春节慰问工作实行分层分类管理,市直和部省属单位所属专家慰问金由市财政承担,区县(市)单位所属专家慰问金由所在地财政负责。市直和部省属单位所属专家慰问金由市人社局直接发放到专家社保卡金融账户(无社保卡,另行登记本人银行账户),届时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财政发放慰问金标准为院士等顶尖专家每位2000元,其他专家每位1000元。

三、步骤程序

(一)信息录入。12月20日前,请各单位、部门人事老师对照“专家界定和分类目录”,将上述4类慰问对象名单和信息录入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系统(见附件一)。其中12月21日-31日间新增专家在2025年1月2日、3日开展补录,经审核后第二批发放。退休人员不需要转出专家库;过世人员请将工作状态改为过世后转出库;因各种原因不再符合专家资质的,请在对应人员佐证材料中上传说明文件后将该人员转出库;已离开宁波的专家也转出库。

(二)信息维护。12月20日前做好已录入专家银行卡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和银行开户行名称,精确到支行)等信息更新维护工作(附件一)。手机号码务必录入,且需为浙里办注册手机号,以免影响浙里办端口和微信端口使用及后续专家慰问金发放。目前,专家服务管理应用端口为宁波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浙里办”APP,请将操作说明(见附件二:宁波市专家服务小程序(浙里办APP)使用操作流程)及时发专家本人并做好安装指导。

(三)信息核实。市人力社保局将于2025年1月6日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反馈至学校人事处核实,请各单位、部门收到反馈表后及时核对。

四、有关要求

专家慰问工作是各级组织和人力社保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慰问对象的登记审核和跟踪服务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通过多种形式与专家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建议,了解专家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帮助专家解决实际问题。

联系人:人事处 蔡黎明    联系电话:87600065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附件一: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系统专家信息录入操作说明及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系统专家社保卡号更新操作说明.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二:宁波市专家服务小程序(浙里办APP)使用操作流程.pdf】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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