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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 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3-12-07 10:57     (浏览人数:)


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省科协办公室 浙江省社科联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高校“院士专家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浙教工委办〔2023〕5号)精神,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数量和重点

根据上级文件,全省新一轮“结对培养计划”拟选拔100人左右,分两批完成,培养期5年。通过实施“结对培养计划”,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学科人才自主培养力度,加快提升高校青年学术骨干的研究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大力培养一批满足我省高水平大学和高水平学科建设需要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不断壮大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规模。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学术骨干。一般要求全职在省内高校工作1年以上的青年学术骨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团队协作精神较好,学术发展潜力较大。依托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的,或已入选省级以上青年人才计划或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优先考虑,其中,通过专家举荐入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人才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与院士专家签订结对培养协议后,可直接入选“结对培养计划”。第一轮“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的培养对象中,支持期满考核优秀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学校认证评审通过后可纳入接续培养对象。

(二)院士专家。主要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的“两院”院士、CJ特聘教授、GW领军人才、文科资深教授等顶尖人才中选配,优先选择浙江籍院士专家或热心帮助我省高校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院士专家,年龄一般应在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结对导师选配应注重学科方向和人选匹配度。

三、新一轮首批推荐名额

我校可向上推荐3人。校内申报时各单位限推1人。其中,机关、直属单位和非学科性学院“双肩挑”人员纳入学科性学院推荐。

四、申报结对程序

1.单位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学科特色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做好宣传动员、部门审核、信息公示等工作,遴选推荐具有较强学术研究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术人才,自主开展结对导师选配工作,并将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拟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人事处。

2.学校评审推荐并上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并在校内进行全信息公示,并征求纪委纪检部门意见。将推荐人选基本信息和拟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反馈意见,自主联系确定结对院士专家,建立结对关系后组织签订协议书,制定结对培养方案。协议书和培养方案报省委教育工委。

4.省委教育工委会同省科协、省社科联对培养对象资格条件和结对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发文公布“结对培养计划”入选名单。

5.考核督促。学校每年对 “结对培养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满三年进行中期考核,协议期满后对“结对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情况报省委教育工委。

五、相关保障

1.对入选“结对培养计划”的青年学术骨干,学校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其中理工农医类一般不低于20万元/年,其他类一般不低于10万元/年,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合作交流等。同时经所在单位同意,支持入选者根据结对培养需要安排一定的脱产研修时间。

2.对结对院士专家,学校以柔性引进的“包玉刚讲座教授”进行聘用,具体待遇及有关管理均按照学校柔性引进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相关指标可不占学院原可聘的岗位数量指标。请相关学院有意向性提前沟通,如最终确定入选,按照柔性聘任有关程序要求,向人事处同时提交包玉刚讲座教授聘任的有关申请材料。

3.省委教育工委、省科协、省社科联将优先推荐“结对培养计划”入选者申报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科研课题。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2023年12月18日前将确定的《“结对培养计划”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见附件1,一式1份及电子稿)和拟邀请结对院士专家基本情况报告(报告形式自拟,一式1份及电子稿)报人事处安中405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娟   电话:87600365/888365

电子邮箱:zhoujuan@nbu.edu.cn。

   


                                             人事处

                                   2023年12月7日

附件【附件1:“结对培养计划”初步推荐人选基本信息.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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