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退休教师的政治优势、专业优势和经验优势,支援西部高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宁波大学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新疆理工学院需求,现将我校招募银龄教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募援派新疆理工学院岗位共2个,分别为:
需求专业 |
职称 |
授课课程 |
银龄教师类型 |
岗位数 |
食品安全与检验 |
正高级 |
《食品快检技术》《粮油品质检验与分析》 |
长期 |
1 |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
副高级及以上 |
《临床医学基础课》《预防医学概论》《人体解剖学》《生理学》 |
长期 |
1 |
本次招募援派银龄教师为长期援派,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招募对象:我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退休教师;
招募条件:年龄在65岁(195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65周岁)以下(身体情况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三、待遇保障
银龄教师在援派期间,人事关系及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并享受国家、受援高校及我校相关待遇保障。
1.长期银龄教师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任务的,按规定标准核发工作补助,税前补助标准:正高级职称教师10万元/年,副高级职称教师8万元/年,按月发放。
2.银龄教师超额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量的,受援高校另核发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正高级职称教师:350元/学时,副高级职称教师:260元/学时,且按照银龄教师到校工作时间,参照受援高校在职人员按照1500元/月核发履职绩效。
3.受援高校为银龄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食宿等生活条件,提供派出地往返交通差旅费、意外保险费、必要的商业医疗保险费、餐补等。
4.学校安排行前体检、通讯补贴、健康服务、暖心慰问等必要配套支持。
四、选派流程
(1)退休教师根据岗位需求自愿报名,填写《高校银龄教师对口支援新疆理工学院意向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2)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和推荐,于12月8日前将推荐人员申请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人事处;
(3)学校组织审核、遴选,并向受援高校推荐人选;
(4)公示公布遴选结果;
(5)签订支援高校、受援高校、银龄教师三方协议;
(6)上岗任教。按开学时间或约定支援时间赴受援高校开展支教、支研工作。
联系人:张红 654690 安中大楼409室,邮箱:zhanghong@nbu.edu.cn
附件:银龄教师对口支援新疆理工学院意向申请表
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