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

Post-doctoral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5-05-15 08:52     (浏览人数:)

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决策部署,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强化博士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博士后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24]68号),现就2025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为我省各博士后工作设站单位在站时间不超过18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申请截止时间计算);

(二)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项目已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系统)中备案,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

对涉及重大创新平台、“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领域的申请项目择优重点资助,对企业一线和山区海岛县在站博士后的申请项目予以倾斜。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特别资助每项15万元;一等资助每项8万元;二等资助每项5万元。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page6/index.jsp)进行网上申请。注意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各地各有关单位不限项推荐,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线上核查。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暂停所在设站单位申报资格两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周豪

联系电话:0571-87651282

宁波大学人事处:蔡黎明

联系电话:0574-87600065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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