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关于推荐农业机械装备专家库入库专家的函》要求,为做好宁波市农业机械装备专家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现公开征集农机相关项目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主要职责与分类
宁波市农业机械装备专家库专家在市农机畜牧中心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负责全市农机相关项目的决策咨询、项目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
按照专业技能和职责分工,入库专家分为专业技术、项目管理和财务法律等三类。根据专家个人情况,同一位专家可以是某类或某几类专家。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廉洁自律,能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农业机械装备相关项目评价咨询工作。
2.热心宁波市农机发展事业,愿意提供技术咨询和顾问服务。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入库专家各项工作,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从事相关领域或行业工作 3 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水平和总体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领域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
(二)个性条件
1.专业技术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有较深造诣。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各类市级及以上计划引进人才、企业研发和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2.项目管理类专家:应是相关政府部门、涉农科研院所、人才服务机构、企业等单位中,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具有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创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法律类专家:熟悉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等。
(三)否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其他机构、部门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
4.有学术道德问题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三、推荐入库方式和上报要求
(一)拟入库专家填写《宁波市农业机械装备专家申报表》(见附件),个人签字后经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宁波市农机畜牧中心根据专家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择优入库。
(二)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前统一汇总反馈,将申报表WORD电子版(含申请人电子签名),及单位意见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652202
电子邮件:zhoujuan@nbu.edu.cn
人事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