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补充征集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为做好宁波市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库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现补充征集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主要职责与分类
宁波市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库专家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负责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项目、科技项目、培训项目的决策咨询、项目评估、绩效评价等工作。
按照专业技能和职责分工,入库专家分为专业技术、项目管理和财务法律等三类。根据专家个人情况,同一位专家可以是某类或某几类专家。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科学态度严谨、职业道德良好、廉洁自律,能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农业农村人才科技项目评价咨询工作。
2、热心我市农业人才科技发展事业,愿意提供科技咨询和顾问服务。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入库专家各项工作,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相关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发展水平和总体情况,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领域相关政策及标准规范。
(二)个性条件
1、专业技术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历,在本专业或行业领域有较深造诣。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各类市级及以上计划引进人才、农业科技企业的研发和技术骨干,可适当放宽条件。
2、项目管理类专家:应是相关政府部门、涉农科研院所、人才科技服务机构、农业科技企业等单位中,项目管理经验丰富,具有成果转化、产业发展、创业实践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法律类专家: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等。
(三)否决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有犯罪记录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其他机构、部门列入不良信用名录的;
4、有学术道德问题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取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
三、入库方式
拟入库专家填写《宁波市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上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专家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择优入库。
四、征集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相关单位审核专家填报信息后,于2025年1月20日(今天)16:00前统一上报。提交登记表签名电子版(Word或WPS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52202
电子邮件:zhoujuan@nbu.edu.cn
五、注意事项
拟入库专家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确保所推荐人员信息、资格等真实性。
附件:宁波市农业农村人才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登记表
人事处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