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树立员工榜样、激发员工热情、倡导爱岗敬业,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公司”)决定在派遣至我校的人员中开展2024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1、参选人员已与东方公司签订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实际派遣至宁波大学工作满两年。
2、参选人员在被派遣期间,工作认真、刻苦,有创新和进取精神,是员工的榜样、楷模和典范;
3、参选人员在被派遣期间,取得过优秀成绩、突出业绩或重要贡献;
4、参选人员无违纪、违法及其它不良记录。
二、评选程序
1.评选通过各单位推荐和员工自荐,单位推荐、自荐员工须认真填写参评表(附件),如未如实填写,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2.所在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3日前推荐至人事处。每个单位可推荐1名,其中校卫队限推荐2名。
3.人事处择优推荐至东方公司。
4.东方公司最终确定2024年度优秀员工名单,并通知获评者参加东方公司表彰大会(时间另行通知),现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7601126,办公地址:安中楼406室 人事处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