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相关老师:
为加强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专家库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4〕144号)精神,计划开展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事业单位在聘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和知名度。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审职责,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二)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其中院士不超过70周岁。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等。
三、推荐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推荐专家须符合的条件要求,做好专家信息采集工作。请对专家信息进行脱密处理后,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经本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11:00前报送人事处安中405办公室,并同步发送汇总表WORD电子版至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87600365
联系邮箱:zhoujuan@nbu.edu.cn
人事处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