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2024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地方合作项目进行全面优化,由原通过所在单位和个人渠道调整为仅通过地方创新子项目选派教师出国研修。现就浙江省地方合作出国研修项目选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案
1.选派计划及范围
2024 年,根据我省已获批项目的年度规模,计划共选派70人,由各项目实施高校选派为主,其他省属高校选派作为补充。我校可参与选派的项目、专业、名额等信息详见附件1。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 3-6 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3.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明确了各获批项目的选派学科及留学单位,详见附件1;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并确定本人所在学科、专业及拟留学单位在获批项目的推选范围内。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查询)。如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我校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2.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方可申报,邀请函具体要求见附件2。
3.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明确在2024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
三、选派办法与申请时间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
我校安排在6月22日-6月23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指南(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确保网报成功。同时按照《关于准备202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见附件2)准备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通过所在学院上报,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4:00。逾期不再受理。
注:外语未达标的被录取人员可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组织的语言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及其他认可的外语水平考试,有意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四、项目经费
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经费核算办法及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协议,地方合作项目经费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承担。
五、项目管理
人员录取后,按照国家公派留学要求持因私护照办理出国手续;在外期间,纳入国家公派留学统一管理。
1.国家留学基金委按申请人员填报的志愿进行评审录取,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2.2024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省教育厅也将对随意放弃录取资格的教师及派出情况不理想的高校进行通报处理。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工作、家庭等实际情况,确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请,以免影响项目实施及个人发展。
六、学校支持政策
1.若获得该项目资助,进修结束后按照学校进修文件给予一定的补助。
2.有申请该项目经历者,今后在校内资助出国项目遴选时,将优先考虑。
七、校内上报要求
1.网上填报结束后,请各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在申请人提交的纸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表现做出意见评价(不超500字,不需单位签字盖章),并组织专家填写《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3,不需单位盖章)。
2.请各单位于6月25日14:00前将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份(按附件2要求顺序整理成册)和纸质《专家评审意见表》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405室。同时提交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A4版本,内容与纸质申报材料中一致)和汇总表(见附件4,需要排序)纸质盖章稿,并同步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oujuan@nbu.edu.cn。
联系人:周娟 电话:87600365
人事处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