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支持博士后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根据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20号),现就2024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条件
(一)我省各博士后设站单位2023年1月1日后进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三)申请项目已在浙江省博士后管理系统中备案。项目选题围绕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我省科技创新发展领域和方向,具有创造性、前瞻性和应用价值。对涉及重大创新平台、“315”科技创新体系、“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领域的申请项目择优重点资助,对留学回国在站博士后的申请项目优先资助,对企业一线和山区26县在站博士后的申请项目予以倾斜。已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资助、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博士后,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及规模
特别资助每项15万元,资助10项;一等资助每项8万元,资助30项;二等资助每项5万元,资助130项。
三、申请方式及要求
博士后研究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博士后管理系统(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028/client/page6/index.jsp)进行网上申请。注意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各地各有关单位不限项推荐,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线上核查。如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暂停所在设站单位申报资格两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周豪
联系电话:0571-87651282
宁波大学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蔡黎明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