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站博士后: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自2024年起,特别资助不再实施站前资助,将原站中资助更名为“特别资助”。2024年第17批特别资助约1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现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站满4个月(2023年12月1日(含)以前进站)。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已获得特别资助(站前、站中)、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详见附件1)。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的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3月1日-3月31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请联系学校博管办退回。
(2)校内推荐(4月1日-4月12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公示上报。推荐名额根据申报截止日期当日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据实核定。
(3)基金会评审(5月下旬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
(4)公布名单(6月中旬)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结果,并印发资助通知。
四、相关要求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第76批面上资助项目申报通知不再另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评审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资助标准及时拨付资助经费。学校根据相关文件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资助经费适用范围详见附件1。
(3)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under Grant Number XX)。
(4)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0288
联系邮箱:cailiming@nbu.edu.cn
附件1:202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