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上表中,考核优秀指标为零的单位属于“参加人事处年度考核人数低于5人(含)的单位,优秀控制比例按照聘期整体计算”,本年度在征求相应单位意见后不予投放或往年已投放完毕。②对于参加人事处考核人数低于5人(含)的单位,优秀控制比例按照聘期整体计算,参加人事处考核人数为3人及以下的单位,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数为1人;参加人事处考核人数为4人的单位,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数为2人;参加人事处考核人数为5人的单位,本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数为3人。③机关部门和部分单位综合考评优秀的单位部门聘期内最多可追加一个优秀指标。④学科性学院优秀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为基数并结合年度专项目标考核、聘期目标年度完成情况等综合下达优秀指标,对于年度专项目标考核前三分之一的,年度内可追加一个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