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拟对浙江省农业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浙江省农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
(二)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学术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科技发展现况,在本领域或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三)具有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优先推荐任职满3年及以上的专家。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截至2028年12月31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优先推荐50周岁以下的中青年优秀专家。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各相关专业可推荐人选不超过3名。
(一)推荐专业范围。农业技术评委会涵盖农学、园艺、畜牧、兽医、食用菌、中药材、茶叶、蚕桑、植物保护、土肥、农产品加工与质量管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等专业;农业工程技术评委会涵盖农业机械化、农业环境工程、农村能源、水产(渔业)、农业信息管理等专业。
(二)专家个人填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如实填写《浙江省 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技术人员 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同时提供正高级职称证书佐证材料。
(三)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汇总上报。所在单位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审核人选职称资格、从业经历、履职能力等情况,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同时根据名额要求确认推荐人选,填报《浙江省农业技术与农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
(四)经学校上报后,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将对所有推荐人选综合审核,择优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按要求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备案。
三、推荐工作要求
请有关单位于2026年8月11日前,将推荐人选的《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稿及单位盖章扫描件、专家正高级职称证书扫描件等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周娟 联系电话:652202
联系邮箱:zhoujuan@nbu.edu.cn
人事处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