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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人选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5-04-25 14:37     (浏览人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加强人才自主培养 实施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的意见》(甬人社发〔2022〕18号)和《关于公布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2019年入选人员名单的通知》(甬人社发〔2019〕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入选的培养人员进行期满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对象

期满考核的范围与对象为:2019年入选的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各层次培养人员(不包括中期考核不合格人员)。

备注:上述人选中,以下人员可不列入此次考核范围:

(1)2022年、2024年新一轮选拔时从原第二、第三层次晋升为第一或第二层次的人员;

(2)现已调离宁波市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等人员。

相应人员需二级单位对不列入考核范围情况(层次晋升、调离市域、调离专技岗位及其他不列入考核情形等)予以说明,调离市域的还应说明去向。

培养人员市域内工作调动的,经原单位和现单位在“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上作单位信息变更及隶属关系调整后,由现单位及其所在地人力社保局或所属市级主管部门负责考核上报。

    二、考核期限与内容

本次期满考核的时间区间为2019年11月至2024年10月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入选以来(培养期间)的工作业绩和成果(主要包括培养期内科研项目立项和完成情况、论文论著发表情况、专利申请授权情况、成果获奖及其产生的效益情况、个人荣誉情况、团队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学术交流培训、职称晋升情况等),同时审查培养举措落实及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

在2022年、2024年选拔时入选更高培养层次的人选不参加本次考核,但个人需填写2019年11月至新一轮选拔晋升前的《业绩成果统计表》(分别注明“2022年晋升人员”或“2024年晋升人员”,2022年晋升人员业绩填报时间段为2019年11月-2022年10月,2024年晋升人员业绩填报时间段为2019年11月-2024年10月),并列入本考核期汇总统计范围。

注意:1、培养期内若参与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请务必填报;2、学校、学院内配套的各类资助经费(如学院内高级别项目培育经费、参加学术会议等差旅费报销等)请务必填报;3、所有业绩请务必提交相应有效附证材料,未提交相应附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计分。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考核、量化打分的方式。

考核通过“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报和提交。

个人或用人单位请登录:https://nbzj.nbhr.org.cn/LJBJ/#/index

考核基本程序为:

1.参加考核的培养人员根据人员类别在线填写《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业绩成果统计表》,按要求上传相关附证材料。为减轻人选考核压力,本次考核填报的工作业绩和成果有数量限制,请人选择优填报。

2.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经单位(线下)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线提交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

3.各地人力社保部门(牵头并会同其他相关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对培养人员的培养情况进行审核,根据分类量化标准逐项打分,提出考核等级建议。

4.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汇总或整理形成本地本部门培养人员期满考核相关材料(期满考核情况综合报告、《期满考核情况一览表》、《不列入考核范围人员情况一览表》、《业绩成果统计表》、优秀成果案例、同级纪检监察和公安部门核查意见),连同培养人员《考核登记表》,在线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其中放弃考核的应同时提交由本人签名并单位盖章的放弃考核书面意见。

5.市人力社保局(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领域专家,对各层次培养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考核等级意见,经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考核等级与结果应用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各层次考核良好及以上的人数比例不超过该层次参加考核人数的75%,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30%。无故放弃考核的按不合格确定考核等级。

考核优秀的第一层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人才项目、科研项目、荣誉项目等;考核优秀的第二、三层次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推荐参加新一轮更高培养层次的选拔。

五、工作要求与有关说明

人选考核填报情况(包括“业绩成果统计表”)将记入人选培养档案,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

(一)工作时间安排

5月6日,请各人才按要求完成在线填报和材料提交。具体操作请详见“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期满考核模块操作手册(个人手册)(附件1)。并撰写一人一案例(主要陈述个人培养业绩,无具体模板),文件统一命名为“XX学院-姓名-优秀成果案例”,以Word文档形式由单位人事秘书统一汇总。

5月7日至8日,学院人事秘书对培养人员所填材料在系统中完成初审,同步在系统中填报“培养举措及考核意见”,审核账号请联系人才办。

5月9日至12日,学校组织各人事秘书对培养人员所填材料进行交叉审核,反馈审核意见并打分。

5月12日:各学院审核结束后提交《培养人员终期考核情况一览表》EXCEL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与优秀成果案例一并发送到邮箱jiaruixia@nbu.edu.cn。

5月13日至19日,人才办进行复审并完成校内公示。

5月20日前,人才办按要求完成本期考核材料的系统上传和提交工作。

(二)考核人员类别根据系统要求填报。

(三)《考核登记表》中的“培养层次”统一按2019年入选时的培养层次填列;《考核登记表》中“6.2量化打分及考核意见”应逐项打分,并给出具体等级意见,如符合直接确定优秀条件的应在考核意见中列出具体条款。未提交相应附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计分。


二级单位联系人:各单位人事秘书,请各位老师有疑问先行联系各单位人事秘书。

学校联系人:加瑞霞,联系电话:87600494


附件:

1.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终期考核模块操作手册”(个人手册)

2.培养人员考核情况一览表

3.2019年终评考核人员名单



党委人才办

2025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宁波市领军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期满考核模块操作手册(个人手册).pdf】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培养人员考核情况一览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2019年终评考核人员名单.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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