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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23年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的通知
2023-03-31 09:40     (浏览人数:)

各单位、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活动经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9号)、《宁波大学离退休工作实施细则》(宁大党〔2017〕33号)等文件精神,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实行校、院(单位、部门)两级管理,现2023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划拨使用通知如下

一、管理服务活动经费拨方式与标准

1.2023年学校每人500元标准划拨给各二级单位、部门,由各单位、部门按经费使用范围统筹使用,经费由各单位、部门审批报销。各单位人数统计截止到202212月31日。

2.科技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原职教学院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服务活动经费不划拨,单位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活动后,所用经费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批报销,但报销金额不能超过使用额度。

3.今年划拨的管理服务活动经费详见附件1。

二、管理服务活动经费使用范围

1.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政治学习、保健养生等学习活动,费用包括活动产生的书籍资料购买、期刊报纸订阅等。

2.组织离退休教职工考察、参观等学习活动,费用包括活动产生的交通费、餐饮费、住宿费、门票费、讲解费或委托旅行社发生的租车费、综合服务费等。

3.组织离退休教职工情况通报、座谈会、茶话会、文体活动、比赛、演出、讲座等活动,费用包括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餐饮费、茶叶水果、服装道具、活动器材、比赛奖品等。

三、注意事项

根据学校各项经费规范使用的要求,请各单位、部门在使用报销活动经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1.管理服务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财务规定,不得违规变通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2.涉及离退休活动经费报销时需提供:活动方案(样表见附件2)、正式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或转账账号;若有比赛奖品,还需提供获奖人员名单。

3.管理服务活动经费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离退休工作处、计财处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2023年离退休教职工管理活动费划拨清单

附件2:活动方案(样表)



附件【附件1:2023年离退休管理活动费划拨清单.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活动方案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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