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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引进人才类别
2017-05-27 11:06     (浏览人数:)

聘任类别

相关要求

名誉教授

聘请名誉教授的手续、程序按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名誉教授一般无报酬。

客座教授

由学院或聘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拟聘任报告,交人事处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客座教授聘期一般为3年,一般无报酬。

项目研究教授

学院或聘任单位与受聘者商议聘期内的工作目标、任务、待遇等情况,拟定聘任合同,由学校、学院或聘任单位、受聘者共同签署聘任合同。聘期依据聘期工作任务确定,最长为1年。项目研究教授的聘任报酬一般由学院支付。

兼职教授

由学院或聘任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拟聘任报告,交人事处审核后,主管副校长审批。兼职教授聘期一般为3年。兼职教授聘任期间的目标任务、待遇由学院或聘任单位与聘任者协商确定,报酬由聘任单位或学院支付。

课程讲授兼职教师

在我校承担一定的教学工作,至少工作1个月及以上,有明确的教学工作任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院或聘任单位、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筹)与兼职教师商议聘期内的教学工作任务、待遇等情况,拟定聘任合同,由学校、学院、受聘者共同签署聘任合同。聘期依据聘期工作任务确定,最短1个月,最长1年。薪酬待遇详见《宁波大学关于柔性人才聘任的管理办法》(宁大政〔2012〕26号)。

包玉刚讲座教授

为支持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原则上每个一级学科可设定2-3个岗位,具体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情况确定。各学院和学科根据初定的岗位,并结合学科建设需要确定人选,将聘任申请和人选简历送人事处,由人事处经过审核,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聘任。受聘者的工作任务主要是指导学科建设、培养团队中的教师、帮助学科成功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待遇由学校、学院分别承担各承担一半。聘期1-3年。每年进行工作考核。

特聘教授、特聘教师

特聘教授为在原单位已经退休的国内外著名学者,且可全职在我校工作者;特聘教师为外籍(含境外,下同)人士,具有博士学位,可全职在我校工作者。各学院和学科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人选,将聘任申请和人选简历送人事处,外籍专家需外事处或港澳台办审核,由人事处审核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聘任。聘期2-4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可根据需要继续聘任。特聘教授、教师实行年薪制,由学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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